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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学生申请“本科生导师制”培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0 浏览次数: 1528

17级各班级:

为了更广泛地培养我院大学生的学术研究与创新思维能力,拓展同学们的学科视野,促进同学们个性化发展,更好地发挥学院的学术资源优势,学院在开展“本科生科创先锋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生实施导师制培养模式的施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面向科创先锋班以外的学生,继续进行选拔并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计划。现面向各班级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学生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科生导师制”旨在对科创先锋班以外,有良好学习基础和浓厚科研兴趣的学生,提供导师个别指导、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的机会,从而帮助学生了解相关学科前沿信息、掌握学科研究方法、提升科研创新的素质和能力。

二、培养目标

本项目通过改革教学培养模式与教育方法,力求最大限度调动大学生成才的内在动力,通过导师的指导,使进入本培养方案的优秀学生在毕业时,除具备一般学生的基本条件外,在知识储备、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个性塑造等方面具备较好的发展潜质,为造就未来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打下基础。

进入本培养方案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毕业时除达到一般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满足以下1-4项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以下5-12项中的两项以上要求:

1. 达到我校本科生教育管理的各项目标要求,日常行为规范符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毕业时综合测评为优。

2. 必修课程平均绩点列同专业同年级的前1/3(不包括加分因素)。

3. 能正常通过导师指定和自主选修课程的考核,无不及格。

4. 体育成绩合格,毕业时身心健康。

5. 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文学期刊除外)。

6.参加导师或由导师推荐的一项课题的研究,在有关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中的部分工作。

7. 对某一学科的知识或知识体系有较为深入的钻研,并有独到见解和体会,对教师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8. 完成对导师某方面学术思想或实践经验较为系统的总结,并经导师认可。

9.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两门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边缘学科课程的辅修,成绩优良。

10. 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所有见习、实习科目及毕业论文成绩均为优等,导师及有关专家认定其实践动手能力为优。

11. 为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发明或知识创新竞赛中获等级奖的主要人员。

12. 由学生本人提供,能反映其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其它材料。

、培养对象

1、培养对象待遇

1)被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学生,各级组织将其列入学生骨干培养对象。

2)能够出色完成当年培养计划,成绩突出的学生,在学年相关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被列入培养对象的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所学专业基本学分。其中,必修课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分,限选课和任选课可在导师指导下重新设计。

4)培养对象可以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我校尚未开设的课程。

2.培养对象考核

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对象按其培养计划每学期考核一次。对不能正常完成其学年培养计划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学生,与导师共同决定终止其培养对象资格:

1)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2)必修课一门考试不及格或选修课2门考查不及格(重修成绩不在计算范围);

3)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经心理测试不能适应学习压力者;

4)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列入同年级同专业后1/2者;

5)一学期内,未参加任何科创类活动或讲座。

6)其他:如培养对象本人或导师提出中止培养计划等。

四、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和教学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方案的具体落实。其工作如下:

1)接受培养对象申请和导师登记,确认或调整导师和培养对象。

2)审核培养计划,批办落实计划的所需经费。

3)负责对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

4)审核发放导师津贴。

5)审核优秀导师和培养对象,发放荣誉证书。

2.工作程序

1)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根据此通知要求,自愿申请、填写并提交《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表》,并根据通知附件中公示的导师资料信息,结合自身发展意愿,自主选择导师,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中。

2)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将个人申请表上交学院,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选择意愿,向导师推荐候选学生,并把学生的相关材料发送给导师,供导师了解学生情况、确定是否接收。

4) 凡导师愿意接收的培养对象,由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公示,确立师生关系,并分别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5)培养对象确定以后,一周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出在校期间的发展计划,师生双方共同签字,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需按考核表上内容按时填写,期末交由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生报名

1、报名条件

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修完第一学年学业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获得心理测试支持者,可申请成为本方案的培养对象。已被列入学院科创先锋计划培养的同学,不参加此次本导申报

1)大一学年考试成绩在专业前40%,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具备特别的科创潜力,经两位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者。

2、报名方法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表》,10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44119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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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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