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考核工作拟于6月11日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与要求,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考核工作组织与实施
1、成立补充录取考核工作小组。学院成立补充录取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考核组由五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并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原则上,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须参加考核组,确有原因缺席者,需委托一名博士生导师代为参加,同时递交书面委托书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考核组负责此次补录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科研能力评价与复试考核工作。
2、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及科研创新能力评价。通过审查考生提供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考核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评价,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 考生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形式由考核组确定。复试途中考核组人员不得中途离场或替换他人。秘书负责复试全程的组织、协调、记录、摄影、资料整理与总结等工作。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录取
复试考核内容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分为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科研能力考查三个模块,总成绩300分。
为保证招考环节公正、公平、公开,对考核过程将实施全程录像,所有影像资料由学院保存,以备查验。
复试内容及分值列表:
复试总分未达到180分(含180分)者不予录取,超过180分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顺位录取。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19年 6月11日下午1点;
2、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B8-319室;
3、联系人:房裴裴,025-8581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