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将于3月14日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与实施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沈旭教授。成立1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须有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须参加该考生的考核工作,如确有原因不能到会,可委托一名博导参加考核,同时递交书面委托书至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摄像材料,以备查验。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2、申请材料审查及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由5名以上副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一人。专家组通过审查考生提供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评价结论,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核现场,秘书老师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必要材料进行复审,请考生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准备。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阶段。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科研能力考查三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为保证招考环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请各招生单位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所有影像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复试内容及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