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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勤浩奖”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1 浏览次数: 1693

各班级:

为激励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在医学及生命科学领域勤于学习、刻苦钻研,成为具有真才实学、热爱医学及生命科学的人才,勤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CEO王奎锋博士20175月起在我院设立“勤浩奖”。根据该奖项评选细则,学院将于近期进行勤浩奖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21---1220

二、评选流程

12月1----126    学生申报、学院审核

12月7----1215   学院组织评选

12月16---1219   学院公示

12月20              颁奖仪式

三、评选细则

(一)优秀学生奖

该奖项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采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向“勤浩奖” 管委会申报,由管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申报者基本条件为当年的各学习课程考试通过。该奖项每学年评审一次。设:一等奖2名(奖金3000/人);二等奖3名(奖金2000/人);三等奖3名(奖金1000/人)。     

1、评选基本条件

   ①参评学生须思想端正、积极向上,追求进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②参评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35%,无不及格记录。

   ③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品行正直、乐于奉献,热心参与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并有参加相关活动的记录证明。

   ④参评学生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体育或体测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⑤参评一等奖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须位列专业前10%,且各科(必修课)成绩学分平均绩点不低于3.0,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2.5,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3.0

    参评二等奖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须位列专业前20%,且各科(必修课)成绩学分平均绩点不低于2.0,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2.0,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2.0

   参评三等奖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须位列专业前35%,且各科(必修课)成绩学分平均绩点不低于1.5,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1.5,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1.5

2、评选附加条件

  参评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参加各类学校认可的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比赛获得突出成绩的同学。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学。

以实体经营的方式从事创业实践,注册公司满1年且运营良好的同学。

家庭困难,但意志坚定,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克服困难、追求进步,成绩斐然、事迹突出的同学。

积极参加学院活动,代表学院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奖,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

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行善义举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学校及校外媒体关注报道的同学。

  (二)本科生科创成就奖

每年设大学生科创成就奖(总奖金:6000元)

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得省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的团队,可以申报该奖项。申请团队超过1支时,由学院根据各申报团队所获比赛荣誉层次,分配该奖金。

该奖励面向获奖团队全体成员,由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鼓励学院合作、学科交叉开展科创活动。

 (三)优秀学生骨干奖

   1、该奖项旨在奖励本年度在班级、学院学生组织及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同学。

   2、该奖项评选不分层次,获奖同学可获得奖金500元,奖项名额为10个。

3、该奖项评选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原则,由各班级、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自行推荐(可推荐名额详见当年通知),被推荐人须在所在推荐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勤浩奖”优秀学生骨干奖审批表》,交学院学工办进行审核、评定,并报“勤浩奖”管委会。

4、该奖项评选时间为每年的秋季学期(具体时间根据当年工作安排确定),评选结束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满发放奖学金。

(四)本科生综合素质奖

1、该奖项奖励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能够严格自律、养成良好习惯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综合素质突出的同学。

2、该奖项共设名额8名,评选分三个层次:一等奖1人,奖金1000/人;二等奖2人,奖金500/人;三等奖5人,奖金400/人。

3、该奖项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学院组织参评学生进行汇报评比,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

4、 该奖项评选时间根据当年工作安排确定,评选结束后进行院内公示。

四、评选办法

申请人参照评选细则,认真填写各奖项申请表(见附件),于规定日期(126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版发送给许可塑老师。申请人如符合条件,可以兼报多个奖项。学工办将报送材料给“勤浩奖”管理委员会,并组织相关评审。

1、不能参评“勤浩奖”的特殊情况: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项。

2、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经“勤浩奖”管委会讨论批准后,评选细则可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作相应调整。

3、本细则解释权归 “勤浩奖”管委会所有。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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